一位门诊病人投诉医生:“我支气管肺炎,为什么给我开两个清热解毒的药?这不是重复用药吗!“查看他的处方,原来是同时开了热毒宁和炎琥宁。
病人居然能讲得出”重复用药“这样的点评术语,看来也是”业内人士“啊。
药房的人讨论这张处方,各有各的见解,
药师T说:”炎琥宁是穿心莲内酯,热毒宁含青蒿、栀子、金银花,成分不一样,不算重复用药。“
药师p说:”按照点评解析‘重复用药包括:成分相同,药理作用相似,作用机制相似’,两个都是清热解毒类,药理作用相似,属于重复用药。“
药师Q说:”看批准文号,一个是化学制剂,一个是中成药,这是西药配中成药,不算重复用药。“
个人觉得,重复用药的点评,一定要结合实际。
先说第一种情况‘成分相同',拿到一张处方,看到成分相同的药,就可以立即判定不合理吗?我有遇过一张处方,医生开了硝苯地平片加硝苯地平缓释片,明显是成分相同啊,但跟患者和医生沟通后,才知道原来医生跟病人试了很久才发现早上服一次硝苯地平片,下午开始硝苯地平缓释片后,一整天的血压控制得非常好。我于是请医生在处方上备注说明情况,判定合理。
第二种情况“药理作用相似”,这个其实有包含作用机制也相似的情况了,单指药理作用相似的话,降压药的药理作用都是降压,降糖药的药理作用都是降糖,但因为作用机制不同,常常联用,单看”药理作用相似“能判不合理吗?另外,中成药的药理理论跟西药不一样,这个联合问题也是颇有争议。
第三种情况“作用机制相似“,呃,双β-内酰胺类有时会联用于很多药都搞不定的多耐的铜绿假单胞菌,如果简单粗暴说不合理,会耽误临床治疗。
回到开头讨论的这一例,
第一,两者成分不一样;
第二,炎琥宁除了解热以外,还有抗炎作用,还有抗病毒抗菌作用(参考说明书),但热毒宁只有抗菌、解热作用(参考说明书),说起来药理作用也不尽相同;
第三,比较两者有共同药理作用的“退热"的作用机制,说明书也没说清楚,所以也不能说两者作用机制相似。最后,两者联用不算重复用药。
但事情没有完,支气管肺炎,门诊医生没有开具任何抗菌药,只是这2个非主流有抗菌作用的药物就可以抗肺部感染?从热毒宁的成分看,主要作用是退热,所以它的疗程最多也就5天,急诊病人没有做相关试验,何以首诊就排除了细菌感染而明确是病毒感染?单用炎琥宁治疗病毒性支气管肺炎?
所以,弄清医生的诊疗思路和用药目的,讨论才有意义。
治病用药:为了治病而选择相应的药物——依据教材。
用药治病:为了售药而选择相应的疾病——依据药物说明书。
医务人员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应当时刻遵循诊疗规范。
这事很难说的清楚的,特别中成药我个人认为很多作用和疗效在药品包装的说明书上很难显现的。我一直觉得中药对证不对病。只要证型相符,说明书上没有也不是不能用的。
回复 6楼:
您说到了点子上:别为了用药而用药。这也是我们看处方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