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王志安与柴会群案件的庭审花絮,笑cry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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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柴会群起诉医师协会和王志安的案件还是蛮火的,王志安在微博上发布的庭审花絮,实在有才,生动幽默,活灵活现的描绘了现场的情形,不乏有种看幽默剧的感觉。

 

庭审花絮

2015年1月13日


1月12号的庭审,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三楼第二法庭开庭。现场有50名左右来自全国各地的旁听者,陈晓兰和兰越峰也在其中。这些听众中,有好些是一些医患纠纷中的当事人,他们的遭遇很不幸,但态度也比较激烈。另外还有几位媒体的记者,以及少数医生和对此案关心的网友。昨天我说要写庭审花絮,一位当时在现场的网友主动表示说,他坐在观众席上看得更清楚,愿意帮我来写。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些文字。

  

大家好,我是来补充现场花絮的~

 

1. 法官大人进来以后,原告被告到齐,就准备开庭了。

 

先是宣布旁听要求,就是不得鼓掌嬉笑喧哗拍照之类……正宣布着,前面俩女的,习惯性掏出手机开始拍照,一个单点拍,另一个躲在袖子里环绕,估计是要拍全景。还没绕完,英姿飒爽的法警大步过来,说“手机!没收!”

 

一个女的企图辩解,法警哪管这个,二话不说拿了手机就放到前面台上去了。那俩女的呆若木鸡,陷入深深地悔恨中。

 

有这个前奏,大家都乖多了,全程再也没有任何人拿出手机来拍照。

 

2. 开庭一会儿,一位大叔手机响,他掏出来赶紧按掉——来不及了,一抬头,英姿飒爽的法警已经从天而降,说“刚说了手机必须关机,你怎么开着,请出去。”

 

大叔说“我我我我我……”

 

法警说“请出去!”

 

旁边几个大妈赶紧劝:哎呦喂小同志,通融一下吧啊,这位老哥不容易,你看还是残疾人,大老远从外地来的,昨天晚上都没睡觉,你给他一次改……

 

法警说“谁再说话就一起出去!”

 

大家瞬间闭嘴。

 

法警对大叔说“是你自己出去还是我叫人来把你架出去?”

 

大叔深知大势已去,只好站起来出去了。

 

有这个间奏,大家都乖多了,全程再也没有任何人的手机响过。

 

3. 证人进来以后,双方开始问证人问题,问着问着两边律师就吵起来了。

 

被告律师大叫反对!

 

原告律师大叫你不要跟我说,你有反对去跟法官说!

 

被告律师大叫我就是在跟法官说,谁跟你说了!

 

原告律师大叫我听见你说你这个字了!

 

……

 

上面一吵,下面旁听席也跟着躁动起来,一位大妈——估计常年热心给邻居劝架,一听到有人吵架就条件反射开始两边撮合“哎呀你们不要吵,你们呀都得听法官的,人家法官在上头坐着呢是吧……”

 

法官本来正要制止两个律师,突然听到了大妈醒目的声音,法官说“旁听席谁在说话?”

 

人民群众纷纷转头望着大妈,用无声的目光给法官打小报告——就是她!哼!

 

法官做了个请走的手势,大妈好委屈,连连说“我没有反对你啊,我这是教他们听你的啊,我是你这边的啊……”

 

法警过来说“请出去!”

 

大妈只好站起来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哎呀怎么就不信呢,我真是你这边的……”

 

有这个间奏,大家都乖多了,全程再也没有任何人出来主持公道了。

 

4. 证人说着说着,兰越峰突然大叫“她撒谎!”

 

法官本来正专心听证人说话呢,脸色一沉说:“谁?”

 

无需人民群众转头用无声的目光打小报告,兰越峰自己又大叫了一次“她撒谎!”

 

法官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你是兰越峰,我也知道这事儿跟你有很大的关系,但是我提醒你,你要是再说话,我就只能请你出去了。”

 

兰越峰愤愤说“好的,但是她撒……”

 

法官说“出去!”

 

法警一秒钟就出现在兰越峰面前,眼神凌厉一言不发。

 

兰越峰愣住了,气势软了大半,说“啊?啊啊?我……我不是说我改了吗……”

 

法官说“我叫你不要再说话你改什么了?”

 

兰越峰崩溃了,她本来认为自己说“好的”就是改正,至于“但是她撒”那是顺便带出来的,属于改正后的赠品,根本不应该算在“再说话”嘛!

 

人家法官才不管你,给你个改正机会已经算给你面子,你还多余带一句出来。

 

兰越峰在法警的威势下不得不走,但是这么白走实在太亏了,于是喊了句口号——我还会回来的!

 

人民陪审员是个老太太,打断她说“你快闭嘴吧!”

 

有这个间奏,大家都乖多了,全程再也没有任何人说话。

 

5. 此时此刻,我只想说,以前成天看网上那些什么谁谁违规当街撒泼抽交警耳光,要不就是谁谁打假派出所民警去劝架反被打,……,常年看这些新闻我不禁对执法机关失去了信心,谁要你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了?你搞这么窝囊你还有没有权威性啊?

 

今天看着人民法院里的法官和法警,对待一帮已经习惯性违规、习惯性被原谅、习惯性破例的群众,说一不二毫无余地,有如秋风扫落叶一样严酷无情,我对我国的执法机关又再次恢复了信心!

 

6. 休庭以后,人民群众一拥而上,把法警小哥团团围住。天呐不会是要报复他吧好担心!

 

只听到人民群众纷纷夸道:小伙子真不错啊,真有原则性啊,铁面无私啊,工作累不累啊?中午去哪儿吃饭啊?单位管饭吗?……

 

我惊呆了!

 

好一场跌宕起伏的庭审

2015年1月15日

 

匿名网友的《庭审花絮》贴出来后,广大读者纷纷点赞,我也顺利收到两千多元的打赏律师费。这名匿名网友倍受鼓舞,决定再接再厉,接着续写花絮版庭审实录。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些文字。

 

 

大家好,我又来了,继续补充庭审花絮。

 

1. 本来在23号庭,旁听席只能坐十几个人。但是来旁听的人太多,得有五六十以上吧,在法院门口那个领旁听证的窗口前面苦苦哀求,说好些都是从外地来的,大老远不容易。法院还挺人性化的,就给调2号庭,基本坐满了。

 

2. 来旁听的人里,支持柴会群的人比支持王志安的人多。

 

    柴这边,似乎有个群,私下肯定联络过,见面以后就互相介绍,说我是群里的某某,从哪哪来……

    中间进来个女的,另一个女的迎上去说:哎你就是某某吧?

    那女的摇摇头。这女的就说:哦,我还以为你是群里的某某呢。

    快开庭前还有人问:谁谁来了吗?不是说昨天就到北京了吗?

 

    有一些是残疾人,有一个杵着拐杖的,一个走路身子歪的,还有一个脸上一大片乌青的,还有几位挺大年纪的老人。

    从穿戴目测生活比较拮据。

 

    感觉他们大部分是经历过医患纠纷的患者和家属。

    开庭前在外面聊天时,就互相诉说自己某个案子怎么样啊,身体落下什么病啊,上访多少年啊,医院怎么回应啊,法院怎么判啊……

 

    说实话吧,觉得他们过得的确是不好,很可怜,遭遇也挺让人同情。但是只言片语的,也很难判断到底怎么回事。

 

    不过他们都是真爱柴会群啊!真挚的!纯粹的!发自内心的!

    聊天时候他们就互相给鼓劲儿,说:要不是有柴记者这样正义的人,还有谁替我们患者说话啊?……等会儿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庭纪律啊,不能给柴记者添乱,让人笑话咱们!……柴记者太不容易了,只有我们能给他这一点支持了……

    最后结束了,他们都等在门口,大冷天黑灯瞎火的根本没人走。柴会群出来时他们都欢呼,还有人大喊“来吧给我们的英雄一点掌声!”,大家就热烈鼓掌,还合影留念,围着柴会群嘘寒问暖,争相点烟握手,加油声不断。

    总之满满的都是爱呀!

 

3. 王志安这边没有什么太明显的粉丝。

 

    有几个人好像跟他认识,打了招呼,中午休庭后还一起走的。一行人等都极其拿范儿。

 

    反正,这两个群体风格很鲜明。

    柴会群那边,多是朴素而热烈的劳动人民。

    王志安这边,多是清高而冷静的城市中产。

    一眼就能看出阵营来,绝对不会错!

 

    王志安一走进法庭,有个大妈说:看看看!这就是那个王志安!啧啧,穿得多好,看这衣服,钱哪儿来的?!还不都是我们患者的血!

    结果被王志安听见了,王志安高冷地说“看来我下次还要穿得更好点”。

 

    另一个大妈在下面说:哦,就他啊,长得还行,就是事儿办得不行!

    一男的说:快拉倒吧,长得也不咋地!

    我赶紧等着王志安回应“看来我下次还要长得更行点”——没想到王志安不回应了,一时令我大失所望!

 

4. 开庭以后,两边各种发言。

    柴这边说:中华医师协会的网站上,有三篇文章,侵害了柴会群的名誉,其中有两篇署名为王志安。要求医师协会道歉三个月,赔钱一万块。要求王志安和邓利强道歉一个月,赔钱一万块。

王这边说:

第一,文章不是王志安写的,是烧伤超人阿宝写的,发在他自己的微博上的,网上一搜就能看到。很多媒体转载,大部分媒体都署了阿宝的名字,只有非常少数几家搞错了,署成了王志安的名字。

    第二,阿宝本人也毫不否认这两篇文章是他写的,还写了书名证明提交法庭。如果这个证明还不够的话,他下次就亲自到庭来证明。

    第三,柴会群明明知道是阿宝写的,阿宝在微博发表后一个多小时,柴会群就用自己微博转发了,有图有真相。他明知道不是王志安写的,还把王列为被告,用意何在?

 

5. 陈述的时候,柴会群没发言,都是原告代理律师说的。

    被告这边,三位律师说完,王志安又补充了几点。

    王志安说:首先说一点,如果柴会群最终证明了他的这些报道,是遵守了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准则、报道要求、行业共识,用正当的手段接近了事实,那就算这些文章不是我写的,我都给他道歉,因为他的心灵受到了伤害呀(此处语气讥讽)。

 

6. 下面是一些争论焦点。

    先说明下,那天只是双方陈述和交换证据,所以其实并没有出现电视上那种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精彩场景。但是双方在陈述过程中,是在不断攻防的。

    为了大家看花絮方便,我把这些陈述分别凑合在一起。

    比如,实际场景是:原告说,1234567,完毕。被告说,不对,其实是abcdefg。

    然后我把它们记录为:1a 2b 3c 4d 5e 6f 7g,就不麻烦大家一起看完再回大脑整理线索了。

 

焦点一

原告方说:我们报道并没有不客观,我们就是向读者呈现一个有缺点的兰越峰,我们报道的名字都叫“疯子医生”,并没有把她塑造成英雄。

    王志安说:你有没有呈现,关键看你在报道中是否提供了客观事实。你通篇都没说客观事实,只在标题上说疯子医生,疯子还打了引号,谁都知道你并不是真说她是疯子,就像“傻子雷锋”并不是真说雷锋是傻子,“铁人王进喜”也并不是真说王进喜是铁做的。

    原告方说:我们在报道前面写了啊,看吧,“不可否认的是,兰越峰性格确实有问题!”

    王志安说:那是编!者!按!谢谢。编者按是编辑后期加上去的,是你柴会群自己写的吗?你当时同意吗?你如果当时不同意现在你又用编辑加的话为你的行为辩护,你不觉得可耻吗?

    柴会群举手:反对!人身攻击!

    王志安说:我这是疑问句——你不觉得可耻吗?你可以回答“不觉得啊”嘛(此处嘲讽脸)。

 

    台下群众表示不满:骗谁啊都知道这就是人身攻击!

    有人鼓倒掌,法警小哥过来说“谁再鼓掌出去!”,掌声就熄火了。

 

7. 焦点二

    原告方说:柴会群报道里说,陈青霞没有投诉兰越峰。王志安报道说,陈青霞投诉兰越峰了。两个人各说各有理,凭什么认定王志安说的就是事实,柴会群说的就是编造?!

    王志安说:陈青霞对柴会群的投诉,除了她自己告知了我,医院有投诉记录,现场还有人证,怎么就不能认定了?!

    原告方说:柴会群在报道中只是引述别人的话,如果对方撒谎,也怪到柴会群头上吗?

    王志安说:别人说什么,你作为新闻记者,没有核实义务吗?如果别人说什么,你就只当个传声筒放出来,你还是一个合格的新闻记者吗?就算有些东西,你实在无法核实,那你又是否做到了平衡报道?你有没有报道另一方的声音?

 

8. 焦点三

    王志安说:在柴会群报道时,兰越峰的投诉记录里,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度医疗的事情,都是在要求他们医院让她当超声科主任啊,让原来的超声科主任下台啊,甚至让她前夫跟她复婚啊之类的事情。而柴会群的报道却说,她是因为举报过度医疗才被单位报复的。

    原告方说:我们的报道中提到过度医疗的比例很低啊,有多少呢?(律师歪头去问柴会群)嗯,5%都不到。

    王志安说:文字上的比例低,就能证明你在内容上没有过度渲染这个问题吗?比如说,律师,请问你,你是结婚之前对你太太说我爱你的比率高,还是结婚之后对你太太说我爱你的比率高?如果你结婚后说我爱你说得少了,是否就能证明你对你太太的爱减少了呢?

 

    台下的人民群众懵了,纷纷表示:说什么呢?怎么扯到人家太太身上去了?你怎么知道人家不爱人家太太了?爱不爱你知道?(重点略偏……)

    一位妇女高喊道:爱什么爱?不要脸!你是人吗?你还有良知吗?(重点更偏……)

    法官猛敲锤,说:旁听人员肃静,再说话就把你请出去。

    妇女立刻安静了。(理解能力瞬间恢复满格)

    法官对王志安说:被告,请不要再比喻了好吗?

    王志安对于群众不能正确领会自己如此高逼格的比喻深表遗憾。

 

9.王志安被禁掉【比喻】技能以后,悍然发动了【长篇】技能,一举成为当天发言最持久的人!

    王志安说:当媒体面对公权力的时候,激进一些,这也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面对的只是普通的民事主体,那就需要消极一点。媒体固然需要监督的权力,但是同时,谁又来监督媒体呢?一个失去控制的权力,有时候表现出来的不是善,而有可能是恶。须知,没有刹车,就没有汽车。(对不起,你又比喻了!)

    我还要讲讲,到底什么样的新闻叫虚假新闻?不可否认,一个记者,在报道时,面对诸多证据和陈述,面临一个怎样选择和判断的问题。诚然,没有一个记者可以说,我这辈子没有做过错误报道。就像没有一个法官可以说,我这辈子没有断错过案子……

(法官本来看着桌子,听到这里缓缓转头看向王志安,王志安于是转头看着我们。)

……但是,这是否就能说明,所有的新闻报道,在违背事实时,都是应该被原谅的呢?

事实上,我们还是有一些行业准则的,比如说,孤证不能认定事实。什么叫孤证?就是只有一个证据,另外,一对一的证据不能认定,就是A说是真,B说是假,这也是孤证,这种时候你就要谨慎采用。

    我个人认为,我们今天在法庭上辩论,非常有价值。这个价值不在于一场官司的输赢,而在于,当新闻和法律相遇的时候,法律可以帮助我们现在正在草莽时期的新闻行业,逐渐建立起来一些客观的职业标准。如果实现了这一点,那这个案子就超越了它本身的个案价值。

    如果最后,法院认定柴会群的报道都是对的,那我希望柴会群作为一个记者,他永远坚持下去。如果法院认定他的报道是错的,我也希望他能够反思,是不是这个行业里,那么多人都错了,只有他一个人在坚持正义?

最后我想说的是,其实新闻和法律一样,追求的都是真相和正义,它们共同的规律就是,只有正确的方法和正当的程序,才能让我们接近这个目标。只有建立起来这样一个标准,新闻才会成为一个真正让人觉得光荣的职业!

……

王志安说得滔滔不绝热血沸腾,台下一个大妈崩溃了,举手示意法警:你听听你听听,他在干嘛呢?他这这这这是在给法官上课啊!人法官要他教?太自大了吧!太嚣张了吧!你不管啊?……

法警小哥默默地看着她。

她突然悟出来了。自己就不说话了。

 

王志安话太多了,我已经写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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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1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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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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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是见利忘义的小人无疑!
5 楼
柴更是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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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乃君长之士汇集,岂是废柴乱堆;王者志在内外齐安,何来废柴作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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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场跌宕起伏的庭审之二

 

大家好,我又来了,老规矩,关门放庭审花絮!

 

友情提示:本集风格比较平实,而且没有王志安的戏份。

 

10.交换证据

 

双方陈述完以后,就是交换证据。

 

柴会群这边提供了医师协会网站上的三篇文章的截图,经过公证的。还有一个“一分钟的录音”,但没说是什么内容,只是提交。

 

医师协会这边提交的证据,不知道有些什么,说是列在证据清单了。

 

然后被告方请法院再去提取两个证据:

 

一个是患者毛兴玉的病历,用来反驳柴会群报道说绵阳医院给某位健康的患者准备安装心脏起搏器的事。

 

另一个是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和另外一个什么单位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绵阳医院采购什么什么730专家型彩超机的调查记录,用来反驳柴会群报道绵阳医院高价购买仓库积压的老款彩照机的结论。

 

11.阿宝在哪儿

 

    法官问:那两篇文章的真实作者阿宝大夫本人怎么没来?

 

王志安的律师说:上班去了。他已经提交了书面的证人证言,而且他发表在微博上的记录现在还有。

 

法官说:他的证词对本案至关重要,所以下次还是请他再过来一趟,当庭说明情况吧。

 

12.提前询问证人

 

    医师协会这边还来了两名证人,都是绵阳医院的。

 

法官说:这两位证人,都来得特远是吧?嗯,原告,你看内什么,要不今天就把证人给问了,省得人再来回来折腾了?(法官京片子)

 

原告律师说:首先嘞,我系完全同意滴。但是嘞,我叫嗦明下,根据辣个民事诉讼法规定嘞,举证,要债法院辣个限期类。里要逾期嘞,里叫嗦明理由,酱紫类,法院柴能依法柴蜡,成为辣个本案证据。(我写这段只是让你们感受下原告律师的广普,以及我当时竖着耳朵听那个费劲儿,当然下面我还是会自动翻译成普通话的)……你的理由要是不成立的话,就要罚款(?),或者不采纳为证据。

 

被告律师正准备解释,就被法官打断了。

 

法官说:原告,民事诉讼法确实有规定,但是本案案情比较复杂,所以举证期限我是给你们放得最长,而且,我现在还准备,再给你们双方一定的期限——请注意,无论原告,还是被告,两边,双方,一律,全都。(此处语气高冷)所以,不要再就这个问题探讨了好吗?(一个无需回答的问句!)

 

下面就是本次庭审最精彩的——双方询问证人阶段!

 

两边借着问问题在过招。

 

13.第一个证人——姚雨

 

过去职务:绵阳医院党办主任。

 

现任职务:绵阳医院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

 

先是医师协会的童律师询问。这一段还比较平静,主要是提供一些背景知识,还没开始对打,算是暖场吧。

 

Q1

 

医师协会律师童律师提问:陈青霞确实投诉兰越峰了吗?

 

【匿名网友友情提示:柴会群曾在报道中说,患者陈青霞其实根本没有投诉过兰越峰,而是绵阳医院设了个陷阱,陷害兰越峰,目的是以此为借口让兰越峰待岗,兰越峰从此被迫成为走廊医生。

 

童律师这一波问题,应该是想证明柴会群上述报道不实。】

 

姚雨回答:她确实投诉兰越峰了。医院有投诉记录,另外还有党办的两个干事在场,当时我负责接待投诉。

 

陈青霞说,她来做乳腺癌术后的复查,但是兰越峰不给她做B超。我当着陈青霞和两个干事的面,给兰越峰打电话,还撒谎说陈青霞是我的亲戚朋友,希望她给个面子,结果兰越峰什么都没说就直接把电话挂了。之后我们只好请超声科的另一名医生李新光给陈青霞做了复查。

 

童律师:那因为兰越峰推诿病人,医院怎么处理的?

 

姚雨:按照医院规定,给她发了一个整改通知书,要她待岗学习。我和另一个干事送去给她的,但她拒绝在接收栏签字。

 

童律师:除了陈青霞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病人投诉兰越峰?

 

姚雨:有。2012年2月下旬以后投诉她的病人就比较多,说她推诿病人、拒诊拒治,这些都有投诉记录,上面都有病人和家属签字。其中一个病人是心内科的危重病人,这个非常严重。

 

Q2

 

童律师:绵阳医院采用公推直选的制度,来选举中层干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匿名网友友情提示:柴会群曾在报道中说,2010年,兰越峰还当超声科主任的时候,向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举报绵阳医院腐败。然后卫生局就到绵阳医院来开了个会,先是驳回了兰越峰的所有举报,说她的举报不实;随后又举行了超声科主任的选举大会,用公推直选的方式,让兰越峰落选,当不成主任。

 

柴会群写的“公推直选科主任在医院从未有过先例,是兰越峰的‘特殊待遇’。之所以先念完材料,再投票选举,目的是‘先搞臭,再搞下’”。

 

童律师这一波问题,应该是想证明绵阳医院选举中层干部早有先例,并不是针对兰越峰一人。】

 

姚雨:很早就有了,但是我们有具体记录的是从2001到2013年,一共有41次用公推直选来选拔中层干部。其中,2003年兰越峰自己第一次当上超声科主任,就是公推直选上的。

 

童律师:能不能详细讲讲这个公推直选的过程?

 

【匿名网友友情提示:这个问题应该是想说明,其实是分别的两个会,而不是柴会群说的在一个会上“先搞臭,又搞下”。还想说明,卫生局也部分采纳了兰越峰的意见,并没有像柴说的完全驳回。】

 

姚雨:之前,兰越峰跟涪城区卫生局举报医院,卫生局就组织了一个调查组来调查。兰越峰的举报内容里,有一条说,医院里有两个超声科,一个门诊超声科,一个妇产超声科,应该合并成一个新的超声科。

 

卫生局调查完以后,在宣布之前,还先征求兰越峰意见,以什么方式来产生这个新的超声科的科主任?兰越峰建议用公推直选。这在卫生局的调查报告里有记录。

 

然后2010年X月X日(姚雨说了明确日期,是我记不清楚了),卫生局在我们医院,先开了一个小会,只有十几个人参加,有医院领导、兰越峰、超声科大部分职工。

 

卫生局在会上宣布了调查结果,说兰越峰反映的绝大部分内容都不属实,但是她反映的应该把两个超声科合并的问题,卫生局同意了,责令医院合并两科。

 

宣布完以后,这个会就解散了。

 

然后由卫生局监督,开了第二个会,就是公推直选超声科主任的会。这个是大会,参加人员有医院领导、主要职能部门领导、超声科全体职工,还有其他职工,另外还有临床医生代表、护士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人大代表。总之方方面面的人都来了。

 

这个会分成两轮。第一轮是推举候选人,第二轮是根据候选人名单来进行选举。

 

在第一轮的时候,兰越峰就落选了,她只得了4票。另外两个同志,朱丽萍和李新光,当选为候选人。

 

第二轮里,李新光弃权了,于是朱丽萍当选为超声科主任。

 

姚雨说这些话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姚雨上庭作证,兰越峰就坐在旁观席第一排,两人距离特别近。姚雨说话时,兰越峰一直在后面做动作,对着空气捶打!

 

姚雨说着说着,法官叫停了。法官问兰越峰:哎你怎么回事儿?

 

兰越峰一边转动胳膊一边说:我……这个胳膊……不太好,要活动一下,不然它就……

 

法官:要不你出去尽情活动?(又是一个无需回答的问题!法官酷能满格!)

 

然后兰越峰的胳膊就好了,再也不需要活动。

 

童律师:你提到了本来有两个超声科,为什么有两个?

 

姚雨: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主要原因,其实最早只有一个超声科,兰越峰是主任,她对工作很不配合,医院有些项目,比如体检,就安排不了;平常工作也经常找借口不完成。医院拿她没办法,就想分一个出去,先开展工作。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医院妇产科,当时要申请四川省甲级重点专科,其中有一项要求是必须有一个B超检查实验室,我们就想从原来的超声科分了一个出去。所以就有了两个超声科,一个门诊B超室,一个妇产中心B超室。

 

童律师:分科以后,各自负责人是谁?运行情况如何?

 

【匿名网友友情提示:柴会群在报道中说,“分科之后,超声科陷入瘫痪”。童律师这个问题应该是想反驳这一点。】

 

姚雨:门诊B超室的科主任是兰越峰,这个科运行不太好。兰越峰认为自己权力削弱、利益受损,就经常上班时间去上访、去找领导。上着班一关门就走了。

 

妇产B超这边运行比较好,科主任是XX(忘了)。职工和患者反映都比较好,尤其是门诊B超那边积压的病人,只能到妇产B超室这边来检查。

 

Q3

 

童律师:在走廊医生事件里,柴会群有没有采访过你?采访情况是怎么样的?

 

姚雨:他第一次来,就是《疯子医生,你砸医院招牌,医院砸你饭碗》这篇文章之前,他来是采访了我们纪委书记李什么(我忘了),那次我不在。

 

第二次是2014年初,他又到来,是我和工会主席王清华接待的。他来问2004年我们医院绩效分配的事儿。

 

我们在接受他采访的时候,用了很长时间跟他沟通第一篇文章的事,就跟他说他那个文章里哪些地方不对,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

 

柴记者也问了我其他问题,有个问题印象特别深,他问我们院长王彦明是不是有一次在全院职工大会上,讲话时,把一个成语中的一个字说错了?

 

柴会群还说,想采访第一篇报道中涉及到的人,比如超声科其他医生、兰越峰的同事等等。我们就给他找了至少四五个同志吧。

 

童律师:柴会群采访过的这四五个人的话,有没有在他报道中反映出来?

 

【匿名网友友情提示:如果说前面那几个问题还是打伏笔的话,这里就是拉开架势直捣主题了!】

 

姚雨:没有。他后来又写出来的两篇文章,里面很多内容跟我们和他说过的,都是相反的。

 

比如,他问2004年绩效分配中,医院有没有给科室下达任务?

 

我说,有的,但是在当时这么做并不违规。到了2004年11月,国家出台了文件,不允许医院给科室下达任务。这之后,我们在制定绩效分配方案时,就不再给科室下达任务了。

 

结果柴记者在报道中,没有说明这些,还是拿2004年11月之前的情况,来说现在的事。

 

再比如,我还跟他说过兰越峰为什么待岗,她工作态度怎么样,她对陈青霞拒诊的事,等等。

 

我还跟柴会群说,X月X日(姚雨说具体时间了,我又忘了),心内科一个危重病人,需要兰越峰做心脏彩超,兰越峰不给做。当时病人家属大闹,我们赶紧去劝,跟兰越峰说了拒诊危重病人的严重后果,超声科其他同事也劝兰越峰,但是兰越峰把白大褂一脱,扬长而去。这个非常恶劣。

 

结果柴会群也没有在后续文章中提到这些事,也没有纠正他前面的错误报道。

 

他第二次来医院,还是我们邀请他来的,就希望他澄清事实,但是他没有。

 

医师协会这边就问完了。

 

接下来是柴会群的律师杨律师询问,挖了一堆陷阱,然后王志安又给一个个填回去,真正的交锋是从他俩开始。

 

Q4

 

杨律师:你今天是代表你本人,还是代表你单位来出庭作证?

 

姚雨:我受医师协会邀请来,称述事实。无论代表个人还是单位,我陈述的内容都是事实。

 

杨律师:身份不一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

 

童律师:反对,这个问题……

 

杨律师(高8度):但是你以个人还是单位……

 

童律师(高16度):应该法官来问……

 

杨律师(高24度):你有话你跟法官说,你不要跟我……

 

童律师(高32度):我就是在跟法官说,是你在跟我……

 

杨律师(高40度):叫你不要……

 

法官(低8度):被告!

 

大家瞬间就安静了。

 

法官真的太炫酷了!独家技能【秒回肃静】随时保持MAX状态!

 

然后,就是在这一段,兰越峰就被请出去了。(详情见花絮1)

 

不行了我真的写不动了大礼拜六的别人都在欢度周末我在这里苦苦回忆我容易么我!

 

杨律师和王志安的交锋请等下集花絮吧~

 

我不生产花絮,我只是记忆力超群的庭审搬运工。天然的弱碱性庭审花絮,还原真相,鉴别智商。

 

你,值得拥有!

3
9 楼

好一场跌宕起伏的庭审之三

 

大家好,我是匿名网友,我又来为大家提供还原真相、鉴别智商的天然弱碱性庭审花絮了!

 

继续,还是双方询问证人姚雨。

 

    再次说明下,双方在询问证人的问题中暗暗交锋、挖坑填坑,但形式上依然是一方全部问完,另一方再全部问。为了大家看花絮方便,我把同一个主题的问题分别凑合在一起。

比如,实际场景是:原告说,请问证人,1234567,完毕。被告说,再请问证人,ABCDEFG,完毕。

我把它们记录为:1A 2B 3C 4D 5E 6G,就不麻烦大家一起看完再回大脑整理线索了。

 

**********

Q1.陈青霞举报兰越峰拒诊推诿病人

【匿名网友友情提示:柴会群曾在报道中说,患者陈青霞其实根本没有投诉过兰越峰,而是绵阳医院人为制造的,设了个陷阱,陷害兰越峰,目的是以此为借口让兰越峰待岗,兰越峰从此被迫成为走廊医生。】

 

医师协会律师童律师:陈青霞确实投诉兰越峰了吗?【想证明柴报道不实】

姚雨:她确实投诉兰越峰了。医院有投诉记录,另外还有党办的两个干事在场,当时我负责接待投诉。陈青霞说,她来做乳腺癌术后的复查,但是兰越峰不给她做B超。我当着陈青霞和两个干事的面,给兰越峰打电话,还撒谎说陈青霞是我的亲戚熟人,希望她给个面子,结果兰越峰什么都没说就直接把电话挂了。之后我们只好请超声科的另一名医生李新光给陈青霞做了复查。

 

童律师:除了陈青霞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病人投诉兰越峰?

姚雨:有。2012年2月下旬以后投诉她的病人就比较多,说她推诿病人、拒诊拒治,这些都有投诉记录,上面都有病人和家属签字。其中一个病人是心内科的危重病人,这个非常严重。

王志安代理律师龚律师:你们医院所有的医患纠纷的投诉,包括兰越峰的,有记录吗?

姚雨:有。都有文字记录。

龚律师:兰越峰在所有医护人员被投诉的比例中,是多还是少?

姚雨:属于比较多的。

 

王志安:柴会群在报道中用了“陷阱”“人为制造”的字眼,暗示医院跟兰越峰积怨已久,只是找个借口处理她。你在陈青霞投诉之前是否认识她?【想证明柴报道不实】

姚雨:不认识,从来没见过。

 

柴会群律师杨律师:你以前在党办负责什么工作?

姚雨:除了党内工作,还接待病人投诉,还有医德医风等。

杨律师:你刚刚说打电话给兰越峰,谎称陈青霞是你亲戚,又说是熟人,到底是亲戚还是熟人?【想证明证人的证言前后矛盾】

姚雨:就说的熟人和亲戚啊,一样的啊。

杨律师:那她到底是不是你的熟人亲戚?

姚雨:不是。

杨律师:那你为什么这样讲?

姚雨:因为我担心兰越峰不给她检查,我希望兰越峰给我个面子。

 

邓利强的代理律师X律师(忘了姓什么):我很不可理解,你怕兰越峰不给她检查,这有点不符合常理,能解释下吗?

姚雨:她这个人性格很犟,决定的事说一不二,平时说不给病人做就不给病人做,所以我比较担心。

 

 

王志安:柴会群写“陈青霞当天确实有投诉,但投诉对象并不是兰越峰”,请问陈青霞当天有没有投诉其他人?【继续证明柴报道不实】

姚雨:没有,她只投诉过兰越峰。

王志安:陈青霞除了这天以外,其他时间还投诉过吗?

姚雨:她除了投诉兰越峰以外,还在2014年年初来问我,为什么把她的电话告诉记者?我说我们并没有告诉过任何记者。

王志安:陈青霞投诉兰越峰的文字记录,能提供吗?

姚雨:医院已经提交法庭了。

 

童律师:那因为兰越峰推诿拒诊病人,医院怎么处理的?【柴会群报道中曾说“绵阳市人民医院,为什么要凭几次可疑的患者投诉,对兰越峰施以如此重罚”,律师想证明医院处理兰是照章办事】

姚雨:按照医院规定,给她发了一个整改通知书,要她待岗学习。我和另一个干事送去给她的,但她拒绝在接收栏签字。

 

杨律师:在你们绵阳医院的劳动条例、员工手册里面,有没有说拒诊病人就要待岗?【想证明医院对兰的处理不合理】

姚雨:有。

柴会群:具体是哪一条?

姚雨:我也没有把员工手册背下来,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13或者15条。

柴会群:说的是可以待岗,还是必须待岗?

姚雨:在证据中有文字,你可以去查。兰越峰拒诊的病人里,还有一个危重病人,这么严重的医德问题还不用待岗学习吗柴记者?!

 

王志安:柴会群写到“待岗是医院对员工最重的处罚之一,期间只有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奖金和福利待遇”。请问是否如此?【想证明柴报道不实】

姚雨:她除了工资以外,奖金是没有,但福利待遇是按照在岗职工给的,比如过节费、过年费、生日奖励和蛋糕等。

王志安:兰越峰领取这些东西时有文字记录吗?

姚雨:过节费和过年费都是直接打在工资卡上,可以查到。领生日蛋糕这些,有几次是兰越峰亲自签字,还有同事帮她代领后签字的。

 

王志安:柴会群的文章中说“兰越峰被赶出超声科以后,昔日的同事对她唯恐避之不及,只有三楼一个返聘的退休医生同情她,让她在自己办公室里休息片刻,大部分时候,走廊是兰越峰唯一能待的地方”。我想问的是,当时你们医院让她待岗,是否安排了具体的待岗办公地点?【想证明柴报道不实】

姚雨:待岗告知书上明确告诉她,待岗期间的待遇,地点是在医务处,有专门的办公桌,还有她需要学习的材料。

王志安:这个地点,有没有带她去看过?

姚雨:书面通知送达她之后,她拒绝待岗。

王志安:这个地点是人尽皆知的吗?会不会因为某些原因找不到?

姚雨:怎么可能,人人都知道在行政办公楼12楼。

王志安:兰越峰被称为走廊医生,她大多数时间坐在走廊里吗?

姚雨:不是。最初坐了几天,后来就不坐了。记者来了就坐,没记者来就不坐。后面就坐在CT值班室了。

王志安:为什么坐在那里?

姚雨:可能因为她前夫是CT室的科主任吧。

 

Q2.超声科分科

 

【绵阳医院本来只有一个超声科,兰越峰是主任;后来分为门诊B超科和妇产B超科,兰越峰是门诊B超室主任;再后来又合并为一个新超声科。柴会群在报道中说,医院因为不成熟的理由而分科,分科之后工作陷入了瘫痪,后来又在卫生局的干预下合并,而合并后兰越峰就不是主任了,暗示医院又分科又合并的这通折腾,只是为了把兰越峰搞下台。】

 

童律师:你提到了有两个超声科,为什么分成两个?

姚雨: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主要原因,其实最早只有一个超声科,兰越峰是主任,她对工作很不配合,医院有些项目,比如体检,就安排不了;平常工作也经常找借口不完成。医院拿她没办法,就想分一个出去,先开展工作。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医院妇产科,当时要申请四川省甲级重点专科,其中有一项要求是必须有一个B超检查实验室,我们就想从原来的超声科分了一个出去。所以就有了两个超声科,一个门诊B超室,一个妇产中心B超室。

 

柴会群:分科的时候,医院有没有下发文件?【想证明医院分科程序有问题】

姚雨:医院由院务会下达了决定,到科室进行了宣读。但是否下发文件,我记不清楚了。

 

童律师:分科以后,各自负责人是谁?运行情况如何?【柴会群在报道中说,“分科之后,超声科陷入瘫痪”,以此证明医院分科的荒谬。童律师想证明该报道不实。】

姚雨:门诊B超室的科主任是兰越峰,这个科运行不太好。兰越峰认为自己权力削弱、利益受损,就经常上班时间去上访、去找领导。经常上着班一关门就走了。

妇产B超这边运行比较好,科主任是XX(我忘了)。职工和患者反映都比较好,尤其是门诊B超那边积压的病人,只能到妇产B超室这边来检查。

 

王志安:既然你说了,分科之前,B超科工作安排不了,你们才分科。分科之后,至少有一半还运行不错,那你们为什么又要合并?卫生局为什么又要求你们合并呢?

姚雨:我们认为分科更符合实际,是兰越峰要求我们合并。

王志安:那我能不能理解成,是你们在迁就兰越峰呢?

姚雨:是的。

王志安:那为什么要迁就她的想法呢?

杨律师:反对,这是不断的诱供。还有,证人是代表自己来作证,不是代表单位,所以凡是涉及医院方面的证言希望全部排除掉。

法官:被告请注意你问问题的方式。

 

**********

 

    Q3.公推直选

 

【柴会群曾在报道中说,2010年,兰越峰还当门诊B超室主任时,向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举报绵阳医院腐败。然后卫生局就到绵阳医院来开了个会,先是驳回了兰越峰的所有举报,说她举报不实;随后又当场举行了新超声科主任的选举,用公推直选的方式,让兰越峰落选,当不成主任。柴会群写道“公推直选科主任在医院从未有过先例,是兰越峰的‘特殊待遇’。之所以先念完材料,再投票选举,目的是‘先搞臭,再搞下’”。】

 

童律师:绵阳医院采用公推直选的制度,来选举中层干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想证明绵阳医院公推直选中层干部早有先例,并不是针对兰越峰一人的“先例”“特殊待遇”,从而证明柴报道不实】

姚雨:很早就有了,但是我们有具体记录的是从2001到2013年,一共有41次。其中,2003年兰越峰自己第一次当上超声科主任,就是公推直选上的。

 

杨律师:在举行选举的时候,兰越峰的主任有没有被免?【想证明医院在尚未免去兰越峰的职务时就选举该职务,进而证明公推直选程序有问题】

姚雨:没有。我知道,你想说这个程序不对……

杨律师:你不要猜测我想干什么!

姚雨:我必须说明!兰越峰担任的只是门诊B超科的主任,另外还有一个妇产B超科。而要选举的是这两个科合并后的新超声科的主任。所以并不需要先把原来两个B超科的主任免职,因为合并后这两个B超科就不存在了。

 

王志安:你们在公推直选中要选举的岗位,等同于兰越峰原来就任的岗位吗?【想通过该问题来回应杨律师的提问,选举的职务其实并非兰越峰的职务,进而证明程序没有问题】

姚雨:要选的是合并后的新超声科的主任,兰越峰是门诊B超科的主任,不一样的,不是一个岗位。

王志安:那这个岗位的选举,是从所有人中选举,还是从一部分候选人中选举?这个候选人的产生过程是怎样的?【想证明选举程序并无暗箱操作】

姚雨:在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上的人中选出来的。

王志安:符合条件的有几人?

姚雨:四五个吧。

王志安:这些人都得了多少票?

姚雨:兰越峰4票,其他前几名票数比较接近,都是二三十票。

王志安:最少得票数是多少?

姚雨:有得一票的。

 

童律师:能不能详细讲讲这个公推直选的过程?【柴会群说,绵阳医院是在同一个会上先宣布兰越峰举报不实,又来选举兰越峰的岗位,这是“先搞臭,又搞下”。律师想证明这是不实报道】

姚雨:之前,兰越峰跟涪城区卫生局举报医院,卫生局就组织了一个调查组来调查。兰越峰的举报内容里,有一条说,医院里有两个超声科,应该合并成一个新的超声科。

卫生局调查完以后,在宣布之前,还先征求兰越峰意见,以什么方式来产生这个新的超声科的科主任?兰越峰建议用公推直选。这在卫生局的调查报告里有记录。

然后2010年X月X日(姚雨说了明确日期,是我记不清楚了),卫生局在我们医院,先开了一个小会,只有十几个人参加,有医院领导、兰越峰、超声科大部分职工。

卫生局在会上宣布了调查结果,说兰越峰反映的绝大部分内容都不属实,但是她反映的应该把两个超声科合并的问题,卫生局同意了,责令医院合并两科。宣布完以后,这个会就解散了。

然后由卫生局监督,开了第二个会,就是公推直选超声科主任的会。这个是大会,参加人员有医院领导、主要职能部门领导、超声科全体职工,还有其他职工,另外还有临床医生代表、护士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人大代表。总之方方面面的人都来了。

这个会分成两轮。第一轮是推举候选人,第二轮是根据候选人名单来进行选举。在第一轮的时候,兰越峰就落选了,她只得了4票。另外两个同志,朱丽萍和李新光,当选为候选人。第二轮里,李新光弃权了,于是朱丽萍当选为超声科主任。

 

杨律师:先在第一个会上宣布兰越峰举报的内容不属实,再在下一个会上来选举,你们医院过去是否有先例?【想证明医院在程序上搞特殊,暗示这种特殊程序是故意针对兰越峰的。】

姚雨:没有。但是我要说明一下,第一个小会只有十几个人参加,而第二个大会是62人的大会……

杨律师:说过的话就不要再重复了!

姚雨:我必须要重复,因为这是……

杨律师:你都说了是重复还重复?

姚雨:那我请问一下?有什么规定说不能开两个会……

杨律师:你是来作证的,不是来问我的!我再问你,你说卫生局在会前征求过兰越峰的意见,你在场吗啊?【想证明证人的证言无效】

姚雨:我是事后看的谈话记录,是涪城区卫生局党办的赵丽主任和兰越峰的谈话记录。

杨律师:上级机关的谈话记录怎么在你下级医院出现给你看?

姚雨:因为柴记者的报道出来以后,我们也想核实,就向涪城区卫生局提请的调出记录。

 

柴会群:这两场会议分别在什么地方?【想暗示这两个会其实就是一个会议】

姚雨:都在12楼会议室。

柴会群:卫生局都在场吗?

姚雨:都在,卫生局全程监督。

柴会群:之前有没有先例,是卫生局监督的?【再次想证明医院在程序上搞特殊,暗示针对兰越峰】

姚雨:没有,但是这一次有卫生局监督,是因为……

柴会群:可以了!这两个会之间隔了多久?【再次想证明这两个会联系紧密】

姚雨:就是等把这62个人通知到了,就开始大会了。

柴会群:那为什么要先开小会再开大会?

姚雨:你问卫生局吧,我不知道。

 

龚律师:超声科分科,是否属于兰越峰向卫生局投诉的内容之一?【柴会群在报道中说,卫生局在会上“对兰越峰反映的问题均一一驳回”,律师想证明卫生局其实也部分采纳了兰越峰的意见,从而证明柴会群报道不实。】

姚雨:是的。

龚律师:那卫生局的调查报告里,是驳回了兰越峰的全部请求,还是部分请求?

姚雨:部分。他们支持了兰越峰说不应该分科的建议,同意将两个B超室合并成新的超声科。

龚律师:这个新的超声科成立以后,是不是立刻需要一个主任出现?【想证明开完宣布调查结果的小会后,再开选举的大会,是基于新科室成立后的实际迫切需要】

姚雨:是的,因为有一些日常工作需要有人主持。

龚律师:那在卫生局部分支持了兰越峰的投诉请求之后,必须立刻选举出一个新的超声科主任来,是吗?

姚雨:是的。

龚律师:那卫生局当时在场,是不是监督你们医院来落实对兰越峰这部分投诉请求?也是监督兰越峰建议的公推直选方式?【回应柴会群认为卫生局在场是搞特殊的问题,说明卫生局在场监督的原因】

姚雨:是的。

 

王志安:兰越峰对组织公推直选是否事先提出过异议?【回应杨律师和柴会群的问题,想证明兰越峰从始至终都对该程序没有异议】

姚雨:没有

王志安:她对公推直选时有涪城区卫生局在场提出过异议吗?

姚雨:没有。

王志安:她参加过其他科室的公推直选吗?

姚雨:有,其他中层干部的公推直选,也会邀请各个科室的中层干部参加。

王志安:公推直选之后,她有对这个形式提出过异议吗?

姚雨:没有。

 

X律师:四川省绵阳市对公推直选有没有程序性规定?要按什么程序走,有没有硬性规定?【再次回应杨律师和柴会群的问题,想证明程序并未违规。】

姚雨:没有。

 

【不得不说这一段攻防交锋,真绝了!

杨律师和柴会群揪住两点:一是接连开两个会没有先例,二是卫生局在场监督没有先例,以此证明医院和卫生局在程序上搞特殊,进而证明柴会群报道绵阳医院对兰越峰“先搞臭,再搞下”并无失实。这坑挖得还是有些杀伤力的。

而龚律师、王志安和X律师互相配合,先证明第一个会也是为了部分支持兰越峰意见,第二个会则是在支持兰越峰意见后必然要选举,必要性妥妥的。又证明了兰越峰前前后后对此都没有异议。还证明了这种程序并不违规。简直四面八方360度全方位堵得死死的!还附带敲打出一些别的报道失实之处,搂草打兔子技能满分。

我听到这里差点鼓掌了——要不是怕被法官大人和法警小哥请出去的话。】

 

 

王志安:兰越峰在公推直选中落选,可时隔不久,她就变成了医技办的副主任,又过一段时间后,重新回到超声科当主任,这是为什么?

姚雨:这个情况很复杂。她落选之后一直找医院的麻烦,找我也比较多。她一来,我们就得放下手头工作跟她谈,我们工作受到很大干扰。还有,那年绵阳市要创全国优秀城市,要求每个单位都不能出问题,她去闹的话,我们也很……最后我们就向她妥协了。我们就因人设岗,任命她当了医技办主任。可她还是不依不饶,我们拗不过她,只好又让她当回超声科主任。

 

王志安:据我所知,你们任命她当超声科主任,她并不接受,这是为什么?

姚雨:那时候她已经是医技办主任了,朱丽萍是超声科主任,本来干得好好的,就是为了安抚兰越峰,我们只好把她和朱丽萍的职位对调。朱丽萍跟她都是超声科同事,一二十年来也知道她的脾气,没办法也就做了个人牺牲,就同意对调了。为了安抚朱丽萍,医院又让她同时兼任体检中心副主任。

宣布兰越峰任职的时候,我也在场,还有一些医院领导和超声科的同事。我宣读完任命文件,兰越峰气冲冲就走了,我和纪委书记追出去问她,她说“朱丽萍有什么资格当中层干部?她只配留在我这个科!干不好我还要处理她。”

 

杨律师:你说让兰越峰当医技办主任,是因人设岗?【又开始挖坑】

姚雨:是的。

杨律师:那后来对调以后,朱丽萍去当医技办主任,也是因人设岗吗?

姚雨:不算吧。

杨律师:噢,兰越峰当主任就是因人设岗,朱丽萍当主任就不是?【暗示医院偏袒别的职工,对兰越峰不公正】

姚雨:设这个岗位,是因为兰越峰闹才设的,是因人设岗。等朱丽萍调过去的时候,这个岗位已经存在了,就不是因人设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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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场跌宕起伏的庭审之四

 

大家好,我是匿名网友,庭审花絮继续!

 

Q4.“批倒批臭”

 

王志安:在柴会群报道之前,兰越峰投诉医院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柴会群在报道中说,兰越峰是因为向领导反映医院“过度医疗、坑害病人”,才“开罪领导”“得罪同事”,并遭受随后而来的待岗。王志安想证明当时兰越峰根本没有投诉过度医疗的问题。】

 

姚雨:最多的是公推直选之后,她落选了,她要求官复原职。还有就是要待遇,说钱拿少了。还有就是她要求医院出面撮合她跟前夫复婚,她当着我的面说过,我们也很难办,这是人家的家事,最后我们也只能劝了劝她前夫。【这也行?】

 

王志安:是否提出过度医疗、医院侵害患者利益之类的内容?

 

姚雨:至少我这里没听到过。

 

王志安:柴会群报道说,你们曾经在医院讨论过兰越峰的问题,对她进行批倒批臭。请问,第一,你们是否组织科室对兰越峰进行了讨论?第二,你们是否对兰越峰进行过系统性的批判?

 

姚雨:讨论的事,是这样的,201X年(没听清)发生了一件事,她在门诊大厅,用一张A4纸写着“绵阳医院是全国最差医院”,还跟围观病人说了一些诋毁医院的言论,说到激动的时候还跪在地上。这情形我这辈子都忘不了!还说了一些很伤害医院职工的话。

 

王志安:说了什么?

 

姚雨:我……有点说不出口。

 

王志安:请你尽量用委婉点的方式表达。

 

姚雨:她说医院男同志都是……嫖客,女的都是妓女……三百块一晚上。确实很伤害医院职工的感情(说到这里姚雨掉眼泪了),门诊大厅里那么多人,我们……很愤慨。后来大家不知道怎么办,工会就在工会会员中征求意见,发了问卷调查表,大家都要求一定要处理。柴记者来医院时,这些调查表都给他看了。但是最后医院本着关怀的态度,对她只是做了劝解。

 

X律师:柴会群看完复印了吗?

 

姚雨:他是拍照的。

 

王志安:这件事情这么严重,你们反而没有处理,相反是在某次推诿拒诊患者之后,就让她待岗了,这是为什么?

 

姚雨:这个性质还是不一样的吧。危重病人躺在病床等着医生做检查,这是涉及病人生命的。去门诊大厅举牌子,感觉……好像没有这么严重。

 

********

 

Q5.柴会群第二次来医院采访都了解到什么信息?

 

童律师:在走廊医生事件里,柴会群有没有采访过你?采访情况是怎么样的?

 

姚雨:他第一次来,就是《疯子医生,你砸医院招牌,医院砸你饭碗》这篇文章之前,他来是采访了我们纪委书记李XX(我忘了),那次我不在。

 

第二次是2014年初,他又来了,是我和工会主席王清华接待的。他来问2004年我们医院绩效分配的事儿。

 

我们在接受他采访的时候,用了很长时间跟他沟通第一篇文章的事,就跟他说他那个文章里哪些地方不对,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柴记者也问了我其他问题,有个问题印象特别深,他问我们院长王彦明是不是有一次在全院职工大会上,讲话时,把一个成语中的一个字说错了?

 

柴会群还说,想采访第一篇报道中涉及到的人,比如超声科其他医生、兰越峰的同事等等。我们就给他找了至少四五个同志吧。

 

童律师:柴会群采访过的这四五个人的话,有没有在他报道中反映出来?

 

姚雨:没有。他后来又写出来的两篇文章,里面很多内容跟我们和他说过的,都是相反的。

 

比如,他问2004年绩效分配中,医院有没有给科室下达任务?

 

我说,有的,但是在当时这么做并不违规。到了2004年11月,国家出台了文件,不允许医院给科室下达任务。这之后,我们在制定绩效分配方案时,就不再给科室下达任务了。

 

结果柴记者在报道中,没有说明这些,还是拿2004年11月之前的情况,来说现在的事。

 

再比如,我还跟他说过兰越峰为什么待岗,她工作态度怎么样,她对陈青霞拒诊的事,等等。我还跟柴会群说,X月X日(姚雨说具体时间了,我又忘了),心内科一个危重病人,需要兰越峰做心脏彩超,兰越峰不给做。当时病人家属大闹,我们赶紧去劝,跟兰越峰说了拒诊危重病人的严重后果,超声科其他同事也劝兰越峰,但是兰越峰把白大褂一脱,扬长而去。这个非常恶劣。

 

结果柴会群也没有在后续文章中提到这些事,也没有纠正他前面的错误报道。

 

他第二次来医院,还是我们邀请他来的,就希望他澄清事实,但是他没有。

 

原告杨律师:柴会群采访这五六个人的时候,你在场吗?【想证明证人的证言无效】

 

姚雨:他采访工会主席王清华的时候,我在场。其他人的我不在场。

 

原告杨律师:那刚刚你讲柴会群没有把其他人的采访内容报道出来?你怎么知道别人说了什么?

 

姚雨:他们说了什么具体内容我不知道,但是我们跟柴会群纠正过的事情,他没有报道出来。

 

柴会群:我们见面时,你确定你跟我说过我报道不真实吗?

 

姚雨:我确认。

 

柴会群:我如果有录音你还这么说吗?

 

姚雨:那就请放出来听一听。

 

柴会群:我就问你还会这么说吗?

 

童律师:法官,请制止原告发问,他这是威胁诱导发问!

 

法官:原告,你到底想问什么?

 

柴会群:我就想问她确认不确认?

 

姚雨:确认!

 

柴会群:你当时就跟我说了我的报道不真实吗?

 

姚雨:说句老实话,你来的时候,我们是真心希望你能再下一篇报道中写出真实情况的,所以我们并没有当着你的面直截了当地说出“失实”这样的字眼,但是这个意思我们是婉转跟你表达了的。

 

【当时听到这里,我就觉得柴会群的逻辑有些问题。你录音里有的,的确能证明别人说了;但你录音里没有的,怎么能证明别人没说过?!当时又不是严格地录口供,你怎么能证明你关了录音笔之后、或者开录音笔之前,别人就没跟你说过这些话?柴会群这证明思路真不咋地】

 

王志安:柴会群在录音你知道吗?

 

姚雨:知道。

 

王志安:他每次打开和关掉录音设备,你都知道吗?【哈哈哈哈王志安果然懂的】

 

姚雨:开始开机和最后关机我知道,中间是否又开又关我就不清楚了。

 

柴会群:你当时有没有讲730彩超的问题?

 

姚雨:讲了,跟你说了采购程序。

 

柴会群:有没有讲价格?

 

姚雨:好像给你看了发票。

 

柴会群:我当时跟你问发票了吗?

 

姚雨:你问没问我不记得了,时间这么长,但是我给你……

 

柴会群:你给我看发票了吗?

 

姚雨:记不清了,但是如果没给你看的话,也肯定跟你沟通过的。

 

柴会群:我当时有没有提出要见730采购的杨曙光?

 

姚雨:记不清了。

 

柴会群:我当时有没有谈到毛兴玉的事?就是那个所谓要安装心脏起搏器的病人。

 

姚雨:你提没提我记不清了,但是我跟你沟通过,告诉你……

 

柴会群:我有没有提出过要看毛兴玉的病历?

 

姚雨:想不起来了。时间太长了,一年前了。

 

柴会群:你确定我跟你提出过要看04年绩效分配方案?

 

姚雨:确定。我们还把你带到计财处,还给你打印过计财方案。

 

柴会群:谁打印的?

 

姚雨:财会科的……

 

柴会群:谁告诉财会科打印的?

 

姚雨:我们跟财会科说的,我们说了,你要什么我们给什么。

 

柴会群:但是你忘了我要病历的事了吧?

 

法官:原告,你现在问的这些问题,真的特别细,但是细到这种程度的细节,对于本案来说,它作用到底多大,请你考虑一下。

 

柴会群:那没办法,刚刚被告都询问了那么长时间……【原来是拼时长】

 

法官:好吧,我充分保证你的诉讼权利,你要是一定想用跟他一样的时间去询问,可以,没问题。

 

姚雨:我补充一下,当时柴记者要的资料,有的给了,有的没给,没给是因为当时调查组正在调查,有些材料在他们手里,我们拿不过来。

 

**********

 

Q6.柴会群报道的后果

 

王志安:你说柴会群给你们医院造成很大伤害,能具体说明吗?

 

姚雨:我们医院是2013年评上的二级甲等医院,本来要升级三级乙等医院的,都进目录了,后来被拿掉了。我认为柴记者的报道,和全国其他媒体的报道,是导致我们医院升级搁浅的原因。还有就是,造成病人对我们医院极其不信任。

 

王志安:病人是拿着柴记者的报道来跟你们说,你看你们过度医疗,是这种吗?

 

姚雨:倒是没有拿着报道来党办反映的,但是有护士长反映,病人在检查时说难怪记者报道你们过度医疗什么的。

 

王志安:你们就诊数字有下降吗?

 

姚雨:2014年我们住院病人有明显下降,我们统计过。

 

王志安:那其他医护人员对柴会群的报道怎么看?

 

姚雨:普遍认为严重失实。有一次其他媒体来采访时,我们一个主任就跟记者说,柴记者的报道严重失实,说得很激动,我当时在场。

 

王志安:柴会群的文章发表后,对你们解决兰越峰的问题,是有帮助呢?还是增加了处理难度?

 

姚雨:增加了我们相当大的难度。她一下子就成了公众人物,我们一个小单位,都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公众人物了。我们就担心,如果对她作出处理,整个社会会理解吗?对医院会不会又引起麻烦?病人会不会更不信任医院?她已经是反过度医疗的英雄,我们怎么敢去处理英雄?

 

原告杨律师:你除了柴记者的报道,还关注其他媒体的报道吗?【想证明这些后果不是只有柴会群报道造成的】

 

姚雨:不关注能行么?

 

原告杨律师:好,那你关注中央电视台对兰越峰的报道了吗?你关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兰越峰的报道了吗?你关注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对兰越峰的报道了吗?你关注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对兰越峰的报道了吗?你关注中央电视台本周人物对兰越峰的报道了吗?(此处语气高昂,声声赛高,震得麦克风嗡嗡响)

 

姚雨:后面这个不怎么知道。但是中央台对之前的报道是做了纠正的。

 

原告杨律师:你不要自己替央视说话。(此处语气讥讽)

 

姚雨:我不是替央视说话,我就是陈述事……

 

原告杨律师:我就讲,新闻频道对兰越峰的报道你认为失实吗?(严厉)

 

姚雨:哪一期?

 

原告杨律师:对兰越峰的报道有几期?(更严厉)

 

姚雨:好几期。

 

原告杨律师:好几期你就一个一个说!(巨严厉)

 

X律师:法官,我请教一下,咱们这还是究问制审判吗?咱们这不会是港台那种抗辩制吧?这种情形,是不是让原告律师平复一下情绪啊?

 

法官:原告律师,注意你发问的节奏和语气。

 

姚雨:我看过中央台的新……

 

原告杨律师:那我帮你回忆一下吧,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调查里,《过度医疗的危害》把兰越峰竖成英雄就是从此开始的,你看过吗?

 

姚雨:你再说一下?

 

原告杨律师:哎呀不好意思啊我没给过你剧本。(此处语气得意)

 

龚律师:法官,我抗议,这句话什么意思?

 

原告杨律师:意思是我确实没给过她剧本。

 

龚律师:我在跟法官说话,好吗?

 

童律师:希望书记员把他这句话记入笔录!

 

龚律师:我的当事人王志安作为记者,曾经见过姚雨,但是证人是作为一个公正立场,法庭对证人证言也是有要求、有纪律的。所以,我希望原告代理人不要含沙射影,制造无端是非,混淆旁听人员和公众观点,谢谢。

 

原告杨律师:那不好意思啊,我重新说,你认为《过度医疗的危害》属实吗?

 

姚雨:不属实。

 

原告杨律师:焦点访谈,对兰越峰也是关于过度医疗和医院潜规则的,你认为属实吗?

 

姚雨:不属实。

 

原告杨律师: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你看过吗?我提醒你,不是白岩松那期啊,那是本周人物……

 

法官:原告律师,你现在争论的这些,中央电视台跟这个有什么关系吗?

 

原告杨律师:关系就是,我注意到他们说到南方周末报道后导致他们收入严重降低、看病人减少、社会反响很差,我想说明的是,哎,恰恰,央视……反正,我发现一个问题就是,他们也用了其他媒体的言论,包括中央电视台……

 

法官:你还有什么要问证人的?

 

杨律师:没有了。【突然就这么结束了真是让人意外啊】

 

PS:中间有一次,原告杨律师还问姚雨:方便说下真实学历吗?

 

姚雨:1988年四川XX大学大专,1992年四川XX党校本科。

 

原告杨律师:好的,随后我会向法庭提交一些证据。

 

【不知道这个跟案子有什么关系?不过被告方没有抗议,可能后面还有玄机吧,坐等下次开庭揭晓。】

 

【插一句,杨律师这个人,特有意思,心理活动全在表情上。每当他问了一个自认为特高明的问题的时候,满脸就洋溢出一种“天呐没想到我居然如此机智”的得意表情,完全不加掩饰,恨不得分出个身来,自己拍着自己的肩膀说“老杨老杨棒棒哒!”

 

而他对面的王志安,正相反,全程没有任何表情,浑身上下时时刻刻传递出一种“王局的心事千万你别猜别猜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出来”的傲娇气质。只有在杨律师满脸得意的时候,王志安从望着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些许“多大年纪了还这么活泼你可真愁人”的微妙惋惜。

 

全场都是戏啊可惜你们看不到~~~幸好你们还有我】

 

2点半,终于休庭了,整整5小时。法官宣布下午4点继续开庭。

 

法官他们退庭以后,人民群众又热闹地忙碌起来。

 

被没收手机的那俩女的赶紧去找法警小哥要手机。

 

兰越峰赶紧从外面进来,说照个在法庭散场的照片,几个人一起拍照。

 

一群大妈赶紧上前围住法警小哥各种夸奖,外加打听单位管不管中午饭的问题。

 

另一群阿姨叔叔赶紧冲上台围着柴会群送关怀,鼓励加油握手点赞求勾搭。

 

第三群大爷大妈赶紧冲上台把王志安团团围住,一个大妈说:你,王志安,你敢采访我吗?

 

王志安:您哪位?

 

大妈:我告诉你,你不要以为你是对的,我就跟你说,你其实错了,你大错特错,你错根上了,你根本就不懂,你以为自己特懂……

 

王志安:对对对!

 

大妈:你不要以为……

 

王志安:是是是!

 

大妈:我就跟你说……

 

王志安:好的,是的。

 

另一大妈:我跟你说说我的事儿……

 

王志安:各位,我们新闻调查栏目,非常欢迎大家来给我们提供素材,但是我们有程序……

 

另一大妈:你电话留给我们,谢谢!

 

王志安:好好好!

 

大妈:根本不是这个不是这个!

 

大爷大妈们递了一堆材料给王志安,王志安抱着材料从万千怀抱中奋力突围。一边挤一边说:我要出去吃饭了,吃饭了吃饭了吃~饭~了!

 

来到电梯口,一位大哥拦住王志安。

 

大哥:王志安是吧?央视的是吧?哎呦了不起啊!有啥了不起啊?

 

王志安:没什么了不起。

 

大哥:芮成钢不是抓起来了吗?不得瑟了吧?你擎等着嘿~

 

王志安:别说芮成钢了,####都被抓了。

 

大哥:对啊!

 

王志安:是啊!

 

大哥:可不是嘛!

 

王志安:去吃饭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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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真是看不下去了,医生每天要看过多少病人,每天要记多少更新的知识,每天要关注多少有价值的检查数据,哪有功夫去记你一年前是否说过要病历的事,,真是个无聊的人.医生的沉默是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去理会无聊的人,他们牺牲了多少陪家人、陪孩子的时间来为病人看病,对他们,来说,无偿的加班是一件多么正常的事情,他们承受着高负荷的脑力劳动,透支着自身的健康,换来病人的健康,如果还要遭到诋毁,简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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