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医疗诉讼越来越多了。很多医生和医院害怕被起诉,害怕要出庭。实际上,我认为医疗诉讼不见得对于医院和医生是坏事。
医疗诉讼,实际上称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也就是说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了,医院要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有法律明确规定,并且有第三方进行公正地判断医院过错的比例,以及应该赔偿哪些项目,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对于医生来说,不可能不出错,出错了应由医院出面进行赔偿,这是法律规定的。医生在执业过程中不但是自己赚饭吃,大部分是为医院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大白话就是为医院赚钱了。因此,出现一些问题医院就应该进行赔偿,而不会由医生顶上。
所以,对于医生来说也就是在司法鉴定时表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无关,或已经尽力进行医治,疾病预后不佳与医疗行为关系不大而已。出庭也就是有限的几次,法官问什么就答什么好了,不会被判刑,不会被迫害,不会被威胁,不会有生命危险。
医疗诉讼中要不在法院争论,要不就去鉴定机构,不会影响医院科室正常运作,实际上医生心理压力也不会很大。相比较医闹来说,不知道要好多少。
所以,应该鼓励患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都去起诉,让法律作公正的判决。不要在医院瞎闹,不要伤害医护人员。
顶!顶!顶!医疗是一种特殊的服务,第一要有责任心,第二要耐心和细心,还要有奉献精神,表现出来的就是爱心。医疗纠纷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监督,对提高医疗质量是有积极意义的。支持楼主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