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精神科之医师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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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这是一篇往年的新闻~~
     却引发了我们对自己这个精神科行业的思考

      医院精神科医生改行最多 成就感低致对职业厌倦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徐晓蓉 张星

      “从10多年前开始,平均每年要走掉3-5个精神科医生。精神科医生通常是解除他人心理疾病的医者,可他们居然成为“职业枯竭”的人群,疲劳成了他们最明显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感受。”

“从10多年前开始,平均每年要走掉3-5个精神科医生。”昨天上午,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在南京召开第五届年会,承办单位南京脑科医院副院长张宁介绍,精神科医生的职业枯竭率最高,这也是精神科医生不断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少精神科医生转行

20年前,秦刚(化名)考上了一所高校的精神病学专业,毕业后就成为一名精神科医生。干了7年的医生,他的疲倦感也越来越强烈,最终,他选择了离开这个行业。目前他已经在一家企业上班了。而他发现,当时他们班共有24名同学,现在,仍然干精神科医生的只有7人,有的“下海”进入了医药企业,有的转成了内科或者儿科的医生,有的同学干脆改行不干医生了。

为什么他对精神科工作从热爱变成了放弃?“医生最大的快乐,就是看到病人痊愈,但我每天面对的都是精神疾病患者,他们短期之内又无法痊愈,一个个病人看下来,我对工作的积极性也慢慢下降,后来就感到非常疲倦,是身心俱疲的那种疲倦。”

“职业枯竭率高,正是精神科医生不断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张宁说,南京脑科医院目前有100多名精神科医生,根据每天的门诊量需要,该院精神科医生至少应增加一倍以上。但实际上,从10多年前开始,该院每年都要有3至5个精神科医生辞职离开,他们大半选择“下海”进入药品企业。

成就感低致职业枯竭

何谓“职业枯竭”?张宁说,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情感衰竭、人格丧失和成就感降低。精神科医生对病人多是心理治疗,这就要求医生必须深入病人内心世界,感情投入多。长期下来,精神科医生容易出现“职业枯竭”,对职业产生厌倦。此外,精神科医生的治疗,无法像其他科室一样能在病人身上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大多数精神病患者需要长期的治疗过程,导致精神科医生没有职业成就感。再有,精神科医生开药少、检查少,低“创收”导致奖金水平也相对较低。

精神科医生通常是解除他人心理疾病的医者,可他们居然成为“职业枯竭”的人群,疲劳成了他们最明显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感受。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10万人口拥有的精神科护士只有2.1名,而全球的平均水平是12.63名。我国儿童、老年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严重不足,临床心理学工作者、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则更加缺乏。中国目前有四分之三的抗抑郁药物是由非精神科医生开出的。而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消息说,精神病问题已占中国健康问题的20%,全球的平均水平为10%。

一方面社会压力大导致的精神类疾病患者正在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医院的精神科却是医生流失最多的地方。专家呼吁,如果我国不尽快提高精神科医生待遇,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终结果必将是精神科医生更大量的流失,精神疾病类患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从而带来其他更多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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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心理学大会”的资料显示,“职业枯竭”有其特殊的高发人群,主要包括助人工作者、工作投入者、高压力人群以及自我评价低者,精神科医生所占比例排在首位,超过了40%,其他的人群包括教师、新闻工作者等。(徐晓蓉 张星)

2011-09-02 1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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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我们是这样一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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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楼:我们处在这样一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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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我们被称为患者“心灵的修补师”
                    但是~~
                    我们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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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楼:精神科医生“我们的安全谁来负责”

精神病患者突然发狂打人 医生忍无可忍还手遭追责

一天中午医生阿标(化名)在医院值班,精神病患者阿泰(化名)突然发病(躁狂),对阿标又骂又打。阿标忍无可忍,就还手了,把阿泰的嘴唇打裂了。受到疼痛刺激的阿泰才停了下来。阿标立刻带着他缝伤口,一共缝了两针,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还主动给阿泰买营养品。

但阿泰的家人找上门来,要求医院赔偿8万元。医院不肯赔偿那么多钱。双方协商不成,病人家属报警了。警方介入调查,事发时在场的护士和其他病人家属都出具书面证明,证明阿泰先动手打人。阿泰的家人这才松了些口,将索赔金额降到5万元。但阿标及医院还是不能接受,阿标提出1万元予以补偿,但对方根本不同意,在医院闹事。

“我还手,是否是正当防卫呢?我是否会被判刑呢?”

柳律师:从你所说的情况下,对方的伤情应构不成轻伤。如果不构成轻伤的话,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觉得对方索赔额过高,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赔偿,对方如果不服去法院起诉,你们再去应诉。

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警方介入调查后,可以根据案情做出具体的判断。(东南早报 黄墩良 黄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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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楼:将来谁做精神科医生

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与此同时,全国不足两万名精神科医生的职业队伍建设却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

 

“关于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的统计数字只会少,不可能多。”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教授周东丰的评价一针见血。

“情况就是这么严峻,”站在研究学者的角度,周东丰着力指出,这些数字不足以涵盖现实的总体状况。在医学上,总有很多潜在的患病人群不能被及时发现,同时,作为一项不易治愈的慢性疾病,每年的发病人数都在增加,而医学调查受时效性、普查范围的限制,很难概括其全貌。

这项推测是以全国若干地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为依据的。这个推测数字的提出,无疑像一枚重型炸弹,为必须提高对精神卫生的重视程度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例证。从1992年1600万的病患调查结果至今,我国精神疾病的蔓延速度之快,已经大大出乎学者乃至社会的预料。卫生部发布的资料显示,与精神疾病和行为障碍相关的疾病负担已占到全部疾病负担的20%,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与此同时,全国不足两万名精神科医生的职业队伍建设却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

“精神科医生不是‘凶手’”

“作为专业学会,最希望尽快开展一次全国性精神病学流行调查,摸清‘家底’,提出对策。”从事精神卫生研究长达30年,亲眼目睹我国精神疾病的蔓延态势,周东丰心急如焚。

“首要解决的,就是社会观念的问题。”话匣子一打开,周东丰便语重心长道,“社会观念陈旧,知识普及不够,谈建设、谈重视都会是一句空话。”

提到这些是有一定原因的。周东丰解嘲地说,媒体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很多影视剧和新闻报道中,精神科医生的形象都往往被描述成“凶手”的面貌出现,“戴着口罩,肩扛绳索,手持电棍……”这种“关锁”的形象,完全歪曲了精神科医师的职业特征,这种对精神科的片面认识,也对公众心理造成了很大恐慌。“精神病院是要折磨人的”,群众即使怀疑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也不敢去接受治疗。

“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精神疾病的负面影响不但在公众中这么深刻,即使在医师队伍之中,影响也依旧存在。”话语间,周东丰提到一位同事的境遇。每次与家人同去探亲访友时,问及所从事工作,家人总会遮遮掩掩地介绍,是“神经科”。作为医生家属却有意隐瞒,也折射出社会观念的缺憾:承认家里有精神病人会“羞死人”;正常人若去做精神科医生,每天和病人待在一起,时间久了也会变成“疯子”。

“这实质上,就会形成一个因果关系的连锁反应。”周东丰解释到,“目前,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很高。很多多年来饱受疾病困扰、却总查不出病因的患者,其实正是精神疾病的患病人群。”在她诊治的患者中,就有一名福建的个体营业者,从SARS期间便怀疑自己身患重病,在四年里,历经各级综合性大医院的数次设备检查、生化治疗都始终无效,直到最近就医于北大六院,才最后确诊为抑郁症。可这四年里人力、财力的花费已是数目惊人。

根据北京安定医院对抑郁症患者就医率的调查显示,全国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对抑郁症的识别率不足20%;在现有的抑郁症患者中,只有不到10%的人接受了恰当的药物治疗。上述数字也反映出精神疾病治疗的尴尬局面:很多病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所患的是心理疾病,没有选择精神病专科医院,而是到综合医院就诊;综合医院的医生也往往因为缺乏心理疾病方面的知识而将精神疾病患者误诊为躯体疾病,单纯对症治疗,却无法见效。因此,正确认识精神科医护人员形象,提升精神疾病识别率,迫在眉睫。

“何时我们才能不再‘一边治病救人,一边防挨打?’”

在2002年制定的《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中,专业队伍薄弱也被认为是精神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业队伍不易发展,因为在基数上就已不足。”周东丰教授援引了近年来的调查数据:与我国近一亿精神疾病患者相对的,是我国目前尚不足两万人的职业医师队伍,医师人数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

“干这一行没有不被病人打过的”,不少精神科医生在描述自己工作时都常用到这样的感叹语。周东丰解释说,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的特殊病情,精神科医师在工作中常常会受到患者的谩骂、攻击甚至人身伤害,医务人员的受伤比例之高、程度之深常令人触目惊心。

“我当时感到特别的愤怒和委屈,但作为医生,不管多委屈,都要把病人处理完”,周东丰在转述同事的话语时,心情仍然无法平复。她提到的是王雪琴,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的精神科医生,在一年前为病人诊疗时被病人拳脚相加的经历。这位199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部精神卫生专业的女医生,在短短7年的从医生涯中,就被病人打伤过两次。据介绍,医院里几乎找不出没有被病人打过的医生。

“对于精神科医生来说,既要考虑诊断和治疗,又要比普通医生多绷紧一根弦——自身安全,在这样的医疗环境下工作,压力非常大。”周东丰沉痛地讲述着。

据周东丰介绍,很多精神病专科医院为了尽量避免给医护人员带来的意外伤害,都会制定系列的规章制度,或者在诊疗过程中逐步形成一些约定俗成的诊疗习惯。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为例,作为日均门诊400余人次的精神卫生专科权威医院,在日积月累的实际工作中,他们逐渐总结出一套预防措施:每次值班一定要有2个以上的医生;医生与病人谈话、或为病人诊治时,要选择空旷的环境,尽量减少房间内交谈……通过这样尽量减缓病人的压力感,也增加医护人员的呼救机会。

“何时我们才能不再‘一边治病救人,一边防挨打?’”一位精神科医生在自己的博客上这样写道,周东丰至今记忆犹新。

事实上,精神科医护人员所面临的人身安全风险仅仅是冰山一角。精神科临床医师还面临特殊法律责任风险、医疗风险、健康风险等多重风险。

特殊法律责任风险,是精神科临床工作最与众不同之处,也是最令人困惑的地方。精神病患者在症状支配下会做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事,造成各种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按照法律规定,精神疾病患者在疾病期间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及行为责任能力时,对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负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就意味着法律保护了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某种程度上却损害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实际上,对精神病患者实施治疗及保护,是精神科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但同时也应享有保护人身安全的权利,尤其是在精神科医护人员对患者实施保护性行为或执行合理的诊疗操作时,因受侵袭或伤害而造成的残疾或重大损害,也应该得到相应的保障或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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