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中的静注一般指的是静脉推注,并不包括静脉滴注。
许多不良反应是因药物特定的给药方式而引起的。注射剂采用何种方式给药说明书上有明确的规定;能静滴的不一定就能静推,能静推的不一定就能静滴;如氯化钾只能缓慢静滴,而严禁静推。注射剂的注射方式应遵照药品说明书执行,无正当理由,切勿随意超说明书用药。
注射剂采取静脉推注与静脉滴注还与治疗需要有关:
静脉推注是将药物快速推入静脉的一种给药方法,目的在于迅速达到较高的血药浓度,达到快速起效的目的,可用于急救等比较严重的病例;而滴注则是一段时间内保持血药浓度的目的,保持浓度的平稳和持续时间,一般而言滴注的量较大、过快会引起心脏等器官的不适。
能静脉推注的药物一般情况是可以静脉滴注的,如维生素C注射液说明书的给药方法是“肌内或静脉注射”,临床上常用于静脉滴注,也没有疑义,但两者并不等同,主要是考虑某些具体药物在不同溶媒中的溶解度差异(如地西泮注射液本身为有机溶媒,转移至水溶性溶媒中易析出沉淀),以及某些药物稳定性较差,在大容量溶媒中因滴注时间较长易致分解或见光易分解,此时不提倡改为静脉滴注的给药方式。
即:能静脉注射的注射剂,若稀释溶媒相容性能保证,且性质稳定的,根据病情的需要,可以采取静脉滴注的方式给药。
不宜静脉推注的药物比如: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药。像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如果直接静脉推注,可以抑制呼吸;万古霉素静脉推注易导致肾损伤;乳糖红霉素静推可导致室性心率不齐;氯霉素为非水溶媒,更应禁止静脉推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