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及目标剂量:
临床提示:
1、第一代抗精神病药(FGAs)与第二代抗精神病药(SGAs)均可有效治疗初发及复发精神分裂症(A类证据,1级推荐);
2、精神分裂症初发患者所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剂量应低于慢性患者(A类证据,1级推荐);
3、考虑到神经系统副作用的风险,推荐SGAs作为初发患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证据有效(C3类证据,4级推荐);
4、对于初发患者,奥氮平、利培酮及喹硫平是最好的SGAs,而氟哌啶醇则是最好的FGAs;
5、考虑到慢性患者的停药及复发风险,一些证据支持SGAs优于FGAs(B/C类证据,3/4级推荐);
6、当前抗精神病药应以最优剂量使用至少2周,同时不超过8周,方可考虑换用另一种药物,除非不能耐受或存在禁忌症(C类证据,4级推荐)。
副作用:
0:无风险
(+):偶尔,或与安慰剂无异
+:轻度(<1%)
++:有时(<10%)
+++:经常(>10%)
?:缺乏数据
6-10周内的体重增加:
+:低(0-1.5kg)
++:中(1.5-3kg)
+++:高(>3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