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医院需避光静脉滴注的药物总结(临床药师网)

朱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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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一种能量,通过提供活化能使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现在临床上很多的药物,尤其是西药,因为具有某些特殊的分子结构,在普通的光照下就会吸收光能,发生分解、氧化等反应,导致药物分子结构改变,甚至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毒性物质。这些药物如果在生产制备、存储配送以及输注使用的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避光措施,除了影响治疗效果之外,还常常引起不良反应,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避光药物在输液过程中,最好的避光措施是规范使用专用的避光输液器,并配套使用避光袋,从而保证药物成分的稳定。

就药物本身的性质而言,对光不稳定的药物品种可能较多,如维生素类、氟喹诺酮类、某些抗肿瘤药、血管活性药物等,但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还是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用药,即有明确规定需应用避光输液器的需应用。经核对我院临床当前应用的药品说明书,明确要求采取避光输液和对避光有一定要求的品种如下表:

序号

药品通用名称

说明书规定内容

备注

1

注射用亚叶酸钙

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

 

2

卡铂注射液

滴注及存放时应避免直接日晒

 

3

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

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4

注射用硫辛酸

配好的输液,用铝箔纸包裹避光,6小时内可保持稳定,静滴时输液瓶需遮光,需使用避光输液器

 

5

甲钴胺注射液

给药时见光易分解,开封后立即使用的同时,应注意避光

 

6

硝酸甘油注射液

静脉使用时,需采用避光措施

 

7

注射用顺铂

对静滴瓶应予以遮盖以避光

 

8

注射用硝普钠

在避光输液瓶中静脉滴注

 

9

阿扎司琼氯化钠注射液

遇光易分解,注意避光

 

10

尼莫地平注射液

有轻微的光敏感性,应避免在阳光直射下使用。如输液过程不可避免暴露于太阳光下,应采用黑色、棕色、黄色或红色的玻璃注射器及输液管,或用不透光材料将输液泵及输液管包裹。但如果在散射性日光或人工光源下,使用10小时内不必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综上所述,某些药物由于其成分对光不稳定,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如操作不当,可发生某种程度的降解、聚合反应,外观可出现变色、混浊、颜色加深甚至沉淀等变化,药物本身性质对光不稳定,使用避光套和避光输液器对提高药物疗效,降低药物不良反应无疑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但此变化受光照强度和照射时间的影响较大,对光不稳定的药物在自然散射光、人工光源(紫外灯除外)照射和短时间给药的前提下,一般不会出现光敏、效价降低、杂质增加等情况的发生,所以对光不稳定的药品,其说明书更强调对储存条件下的遮光,并无规定全部应用避光输液器或避光套,并注意给药后避免阳光直射,而药品说明书为药物应用的法定标准,因此,临床应用过程中对哪些药物应使用避光输液装置,还应以该药物的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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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 11:31 回复

群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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