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不能承受的痛
——谈谈我参与处理的几次医疗纠纷的感想
在我30多年的临床工作中,前20多年风平浪静,不知道什么是医疗纠纷。那时患者在医院住院去世,医生给家属解释原因,家属在医院伤心痛哭一阵后,就将患者的遗体拉回家安葬了。虽然家属们也有一些不解,但不会在医院大吵大闹。让我们当医生的唏嘘不已,深感内疚。感叹人生无常,生命宝贵;感叹自己是如此渺小,在死神面前常回天乏力。虽然那时的医生清贫辛苦,那时的医疗条件简陋,医疗技术也不好,但至少医生还是一个让人尊重的职业。
然而最近这10来年,情况发生了改变。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多,医闹医暴的消息不绝于耳,甚至出现了伤医、杀医这样极端的行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我知道肯定是这个社会病了,人心病了。现在这个社会唯利是图的人多了,昧着良心的人多了,信仰和道德少了,诚信守法的人少了。整个社会正慢慢地在走向丛林社会,人人害我,我害人人,弱肉强食,这是多么可怕的现实啊。
在我的临床工作中,我参与处理了几次医疗纠纷,印象深刻。说出来与同行们分享,也许能带给同行们一点启发。
第一次是一个60多岁的酒依赖的患者,家属送他住院治疗是想让他戒酒。那时的管理模式是不让留陪人的,家属办好住院手续后就回家了。他在住院期间被另一个住院患者不小心撞倒,造成左侧股骨颈粉碎性骨折。我们立即通知家属,将患者转至一家骨科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因患者合并有严重的糖尿病,只能进行保守治疗。患者后来留下行走不便的后遗症,家属提出赔偿要求。经过多次谈判,最后达成协议,医院承担其转院的治疗费用约2万元,再一次性赔偿1.6万元,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其中有个插曲:在多次接触的过程中,患者的家属看到我身体不好,工作又累,特地做了一些开胃的佐食送给我,还提出以后像走亲戚一样走动。我想一定是我在处理过程中的诚意打动了他们。
第二次是一个40来岁的女患者,在住院时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时上吊身亡。通知家属后来了10多位家属,准备兴师问罪。我一边稳住他们,耐心解释,表达歉意,一边安排好家属们的吃住。经过一整天艰难的谈判,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赔偿1.5万元。医院派车将患者遗体和家属送回家。因为我们的工作做得比较细,作为回报,当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他们送回家后,他们一定要留下我们的工作人员吃饭后才让离开。
第三次有点郁闷,那是一个20多岁还未结婚的姑娘,在住院期间打点滴时将针头吞下肚里。我们一边联系家属,一边将患者送到综合医院,准备行胃镜手术取出针头。但家属到来后始终不肯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不管我们怎样劝说,他们都不肯签字,只是不断强调医院的责任,如果出事要医院负责。我第一次遇到这么狠心不讲理的家长。几个小时过去了,错过了胃镜取物时机,针头掉到十二指肠里。只能保守治疗,并加强观察。好在最后安然无恙,针头裹在粪便里排了出来,家属的无理取闹才没有得逞。
第四次造成的心理阴影比较大,一个40多岁的男性精神病患者在住院1周时猝死。因为是第一次住院,家属又比较重视和关心,经常一天打几个电话问长问短,家又是城郊结合部的,当时就预感到情况不妙。果然,家属来后不断召集亲戚朋友,来了四五十人,将我们几个负责处理此事的人团团围住,提出要医院赔偿50万元。在答应赔偿之前,不让我们走出办公室的大门,期间还打伤了我们一位工作人员。经过两天两夜的艰难谈判,在综治办和派出所的调和下,最后以赔偿其家属17.5万元解决此事。
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谁也不愿看到的,处理起来非常耗时费神。特别是医闹,对当事人双方都会造成很大的心理创伤。碰到好讲话的家属,是你的运气;碰到难讲话的家属,就是一场噩梦。对逝去的宝贵生命来说,赔点钱真的不值一提。在我参与的和未参与处理的几次医疗纠纷中,我们都不敢说完全无辜,有的还存在明显过失。如果是我们工作上的失误造成患者的伤害甚至死亡,我会非常痛心,对家属深表歉意,承认错误。虽然我知道这可能对我们不利,但我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我知道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每一个逝去的生命都有着我们不能承受之重,所以过后少不了要求大家反省工作中的不足,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多观察、多讨论、多思考、多想办法、多与家属沟通、说话留有余地,不怕水平差,就怕胆子大,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减少医患纠纷。
2016年中国医疗行业多事之春已经过去,我祈祷同事们能过上一段顺心的日子。医路艰辛,风寒雨冷,就让我们互相取暖携手同行吧。
